2013年2月4日星期一

海外帳戶40萬未申報 罰70萬

為服務僑胞,中美會計師協會本周六及下周日將舉辦兩場免費財稅專業講座。(記者王善言/攝影)<br /><br />

為服務僑胞,中美會計師協會本周六及下周日將舉辦兩場免費財稅專業講座。(記者王善言/攝影)

符合申報海外帳戶要求卻不申報,一旦被國稅局發現,將面臨何種命運? 會計師暨稅務律師童志敏指出,有客戶因被國稅局發現未申報海外帳戶,雖然帳戶只有40萬美元,國稅局罰款卻高達70萬美元。但在他替客戶以過去判例立論的基礎下據理力爭,最後雙方以7萬元和解結案。

童志敏將在中美會計師協會2月2日(周六)於洛杉磯華僑文教服務中心舉辦的財稅專業講座,分享該案來龍去脈。

會長李豪指出,「海外帳戶須申報」議題繼續發燒,雖申報不代表繳稅,仍有新移民漠視或不知道申報重要性,卻想將海外帳戶的錢匯進來,趁美房市低點購買房子。講座將探討不申報海外帳戶,可能面臨的結果等民眾關心議題。

童志敏說,1970年代生效的「外國財務帳戶申報法案」(簡稱FBAR),只要納稅人前一年在海外銀行或證券公司的財務帳戶最高總值超過1萬美元,須填寫TDF90-22.1表申報。國稅局並推出三波自首計畫,鼓勵過去符合要求但未申報海外帳戶的人趕快申報,以便避免刑事責任,但仍有民事罰款。

國稅局對蓄意未申報海外帳戶的納稅人罰款很重,並追究過去七年,施以每年罰款10萬元,或過去七年帳戶最高點的一半,端視那個較高。他的客戶因被國稅局認定蓄意未申報海外帳戶,施以70萬元罰款。他接手該案後,以法院判例只允許懲罰性賠款不可以超過損失四倍的理由,抗議罰款偏高。

他的理由是,客戶海外帳戶的40萬美元即使過去七年照實申報,孳生利息所繳的稅不過3000多元,依此認定國稅局損失不過如此,因此最多只能索取1萬2000多元,即四倍罰款。他因此要求國稅局接受其客戶未申報海外帳戶是非蓄意,每年只能施以1萬元罰款,七年共7萬元罰款,否則將提起訴訟討回公道,獲國稅局同意和解。

李豪說,2月2日及10日下午1至5時,將分別在洛僑中心及橙縣華僑文教服務中心舉辦兩場免費講座,他將主講新移民報稅最常犯的錯誤。會計師鍾子磊、朱惠琴及黃傑峰將分別主講「怎樣把稅報得更好」、「企業因應美國新稅法的策略與規畫」、「房地產報稅應注意事項」。

另專業人士Danny Woo、楊素蘭、趙南、唐巍嵐、林大衛、薛平華及Kern Kwong分別主講「健保改革」、「何時開始領取SSI和401(K)最有利」、「人力資源管理與它的重要性」、「面臨退休危機您準備好了嗎? 」、「2013 年應如何應對日益高漲的保險費用」、「如何以小投資換取人生下半世最大保障」及「如何判斷投資移民EB-5 的項目」等。

主辦單位並提供37吋HDTV彩色大電視及3D照相機等禮物,讓觀眾抽獎。講座免費入場,洛僑地址:9443 Telstar Ave., El Monte。橙僑地址:2901 W. MacArthur Blvd.,#115, Santa Ana。

圖說: 中美會計師協會本周六及下周日將舉辦兩場免費財稅專業講座。(記者王善言/攝影)

Read more:世界新聞網-北美華人社區新聞 - 海外帳戶40萬未申報 罰70萬

0 评论:

发表评论

Twitter Delicious Facebook Digg Stumbleupon Favorites More

 
Design by Free WordPress Themes | Bloggerized by Lasantha - Premium Blogger Themes | Affiliate Network Reviews